余晖将散,晚风裹着米仔兰的香气吹过,将沈郁欢额头的碎发吹乱,景沅抬手将它们理顺。
“我之前问过你,梅园弄的事情,是因为我觉得,我们应该很早之前就认识。”
沈郁欢被她的话弄的云遮雾绕,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。
“怎么可能呢?”
别看现在梅园弄已成为炙手可热的网红打卡地,昔日的外贸小店已摇身一变成了古着时尚单品的买手店,各种网红咖啡麵包店一排过去,处处透着一股商业气息。
然而,十几年前这里还曾是一片破败之地,鱼龙混杂。
景沅会出现在梅园弄的唯一可能,就是当年的景家打算买下梅园弄的地皮开发重建。
“我是说应该。”
景沅握着沈郁欢的手轻轻揉捏着,她没想唤起小姑娘沉睡的记忆,只是想要重建一次而已。
“想走一走你小时候走过的路,看看你小时候看过的风景。就当做是我们从前有认识过,我有点贪心,想在你人生的记忆里占据的多一点。”
沈郁欢鼻子猛地一酸,心脏像是被攥住般发紧,“可这里和从前不一样了怎么办?”
“没关系。”景沅抬手,捧着沈郁欢的脸,她的脸太小,被口罩遮掉了大半,“就当你是十三年前的小姑娘,再陪我走一次你的人生。”
沈郁欢呼吸一顿,心底软的一塌糊涂,她就说,景沅这样的人,说起情话来,她半点招架不住。
如果此刻不是在外面,她会想要吻她。
景沅指尖蹭过沈郁欢被墨镜遮挡下的皮肤,染上透明的湿意,目光似雾如霭。
“现在,可以告诉我,刚刚为什么不开心了吗?”
“没有不开心。”
沈郁欢的脸贴着景沅的手指蹭了蹭, 她并不是不开心,相反,和景沅相处的时光太过开心, 令她忘乎所以。
很奇怪,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,总是会无所畏惧。
当手中握到了一点什么的时候, 反而会变得畏手畏脚。
握住的越多, 就会越谨慎小心。
也越容易胡思乱想。
“只是害怕。”
沈郁欢轻叹一声。
“害怕什么?”
景沅的声音很轻。